新入职和协议培养回校人员学历学位认证办理流程
一、工作依据
1.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6〕2号)
2.《三峡大学新入职和协议培养回校人员有关学历学位认证问题的若干意见》
二、办理程序和要求
1、新入职人员(含调入人员)
(1)职前学历:02年以后的国内毕业生,报到后兑现待遇前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打印件交人事科(最高学历、学位),验证有效则予以认可;02年之前的国内毕业生,由个人按照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审批程序,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到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定机构进行认定,取得认证结果后报人事科,验证有效则予以认可。
(2)职后学历:由个人,需按照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审批程序,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到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定机构进行认定,取得认证结果后报人事科,验证有效予以认可。
2、协议培养回校人员
回校报到后兑现待遇前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打印件给人事科(最高学历,因验证码有效期只有一个月,建议报到前一周内登录学信网进行申请打印),验证有效则予以认可;
3、学历学位为国外学历学位、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港澳台学历学位的,由个人按照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审批程序,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程序时间较长,建议提前1-2个月办理)到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定机构进行认定,取得认证结果后报人事科,验证有效则予以认可。
三、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审批程序材料要求:
1、干部学历(学位)教育备案表
2、干部学历认定呈报材料一览表;干部学位认定呈报材料一览表
3、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干部学位更改呈报审批表
4、申请认证学历、学位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639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