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事故申报:职工(正式职工、合同工)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用人单位向人事处社会保险科报告,工作日报案电话0717-6393202;并填报《宜昌市工伤事故登记表》。
2. 工伤认定申请: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复印件、受伤后的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两个以上证人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证据等资料至人事处社会保险科,由学校向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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