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假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工资福利科备案。
3.职工因私出国出境,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人事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探亲假
1.职工填写探亲审批表,报所在单位。
2.假期结束后,本人凭探亲假审批表,填写出差报销单到人事处工资福利科签字报销。
三、婚产假
1.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请假申请。
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3.报校工会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后交所在单位综合办公室。
4.所在单位综合办公室报单位考勤时,带请假职工请假申请、出院证明等材料报人事处工资福利科备案。
四、丧假
1.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请假申请。
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备案。
五、病假
1.本人凭医院开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请假申请。
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工资福利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