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新入职和协议培养回校人员有关学历学位认证问题的若干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6〕2号),关于“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审批的范围、对象”的规定,现就新入职和协议培养回校人员学历学位认证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新入职人员(含调入人员)
1、职前学历:02年以后的国内毕业生,报到后兑现待遇前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交人事处(最高学历,因验证码有效期只有一个月,建议报到前一周内登录学信网进行申请打印),验证有效则予以认可;02年之前的国内毕业生,由个人按照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审批程序,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到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定机构进行认定,取得认证结果后报人事处,验证有效则予以认可。
2、职后学历:由个人,需按照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审批程序,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到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定机构进行认定,取得认证结果后报人事处,验证有效予以认可。
(二)协议培养回校人员
回校报到后兑现待遇前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给人事处(最高学历,因验证码有效期只有一个月,建议报到前一周内登录学信网进行申请打印),验证有效则予以认可;
(三)学历学位为国外学历学位、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港澳台学历学位的,由个人按照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审批程序,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程序时间较长,建议提前1-2个月办理)到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定机构进行认定,取得认证结果后报人事处,验证有效则予以认可。
(四)本意见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